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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中院到盐源法院调研人民法庭执行工作

来源:盐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说日五达 沙志峰 发布时间:2025-03-19 20:34:59

3月17日至3月18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红武一行到盐源县人民法院调研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并举行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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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召开的座谈会上,盐源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邱芳就2024年人民法庭开展执行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各人民法庭负责人针对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等作了简要发言。大家就如何推进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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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杨红武一行前往梅雨、盐塘等人民法庭调研,并就人民法庭执行工作与相关人民法庭进行了座谈。

杨红武充分肯定了盐源县法院探索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就持续推进人民法庭执行工作走深走实提出要求:一是坚定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如我在执”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二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人民法庭先行办理执行案件,利用自身区位优势、群众工作优势以及基层组织优势开展执行工作,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推行预拘留、预罚款、预失信、预限制高消费等预制裁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三是延伸执行工作触角。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社会、市场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网格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协助执行案件查人找物。四是规范执行流程,做好风险管控。强化执行案款的管理与发放,严格自我要求、守好廉洁底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守住为人民做事办案底线。

盐源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旺丹表示,盐源县法院将在凉山中院的指导下,继续推广“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在人民法庭全面推进执行案件源头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立案、审判、执行的衔接配合,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砥砺奋进,保障生效裁判得到公正高效执行,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盐源县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调研工作要求,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法庭直接执行模式在方便群众执行、强化源头治理、促进质效提升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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