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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朋友请注意!眉山主城区新增41个电子监控抓拍点 

来源: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8 17:31:24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眉山市东坡区主城区部分道路启用新建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特此通告如下: 

一、电子监控设备

(一) 抓拍点位

▪岷东大道与天府大道交叉口南口北口东口

▪岷东大道与大定桥村委会路口南口北口

▪岷东大道与南环路东段交叉口北口

▪岷东大道与土太路交叉口西口

▪岷东大道与庆丰村路口南口北口西口东口

▪崇礼大道与寻江路交叉口北口西口东口

▪崇礼大道与江白路交叉口西口东口

▪顺江大道与通江路交叉口南口北口西口东口

▪北安路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口

▪创业路与上臾路交叉口南口北口西口东口

▪苏堤南路与千禾大道交叉口南口北口

▪苏堤南路与眉糖路交叉口东口西口

▪苏堤路与苏湖路交叉口南口

▪岷江大道与东坡大道交叉口西口

▪岷江大道与诗书路交叉口东口

▪G245与松兴路交叉口东口西口北口南口

▪S428与进站路路口西口北口南口

▪一环西路与湖州路交叉口东口西口北口南口

▪二环东路东方丽都外路段北口

▪二环东路兰溪五期外路段南口北口

▪红星路与临江街交叉口东口西口

▪二环东路与琼海路交叉口南口

▪诗书路与桐花巷交叉口南口北口

▪诗书路与黄州路交叉口南口北口

▪环湖中路165号路段东口

▪环湖路与小北街路口西口

▪一环西路与金象大道交叉口南口

▪东坡大道与岷江大道路口北口

▪红星路与湖滨路路口西口

▪苏洵路与苏堤路路口北口

▪湖滨路与裴城路路口北口

▪子瞻大道与清影路路口口东口

▪一环东路与红星东路二段交叉口西口

▪一环北路与杭州东路交叉口南口

▪学士街与桐花巷交叉口南口

▪通义路与裴城路交叉口北口

▪铁环东路半岛龙湾外路段南口

▪铁环路与岷江大道路口北口

▪府街与小南街交叉口西口

▪诗书路与一环南路交叉东口

▪二环东路与苏湖路交叉口东口北口

(二) 违法类型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的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违法行为

二、违停监控设备

(一) 抓拍点位

▪苏洵路与子瞻大道交叉口100米内

▪二环东路226号外100米内

▪青神路与群乐街交叉口100米内

▪渔乐路74号外100米内

(二) 违法类型

▶机动车违反停车、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三、卡口监控设备

(一) 抓拍点位

▪岷东大道与报恩村路交叉口南口

▪岷东大道北段10KM+100M北口

▪351国道2861公里750米东口

▪金象大道站前路922号南口北口(高峰期货车限行7:00-9:00;17:00-18:30)

▪金象大道至洞子口854号东口西口(高峰期货车限行7:00-9:00;17:00-18:30)

(二) 违法类型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的

▶驾驶人、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的等违法行为

四、测速监控设备

(一) 抓拍点位

▪岷东大道南段3KM+800M南向北、北向南(限速60KM/H)

▪岷东大道北段7KM+200M南向北(限速80KM/H)

(二) 违法类型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违法行为

五、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依法处理。上述电子警察设备拟于2024年12月23日0时正式启用。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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