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头顶高温,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至法院履行欠款并对其罚款一千元,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魏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借款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被执行人杨某应向申请执行人魏某归还欠款58000元。被执行人杨某未按期履行,后申请执行人魏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扣划被执行人杨某的部分款项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剩余执行款。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杨某仍旧不予理睬,甚至采取设置陌生号码等手段拒绝接听法院电话,并多次外出躲避执行。经查控未发现杨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高”措施。
近日,执行法官收到杨某行踪线索,第一时间赶赴被执行人杨某所在地,成功将杨某拘传到法院。返程途中,执行法官再次向杨某讲情理、明道理、释法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杨某却依旧无还款意思。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罚款一千元。在送拘体检过后,杨某立马服软,急忙电话联系家人送钱,请求法官不要对其进行拘留,自己愿意接受罚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