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网格员集中“充电”

来源: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 作者:胡智 樊星 发布时间:2020-05-21 14:10:43

“按照事件分类标准,哪些事件是作为无效或不合格事件处理?”“什么是‘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工作?为什么要采集维护?怎么采集维护?……”近日,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对22名专职网格员开展了网格工作暨“一标三实”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mmexport1590041566031.jpg

据了解,培训会上,成都市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柴前勇、石板凳街道网格工作暨“一标三实”工作具体负责人分别针对网格员事件上报质量要求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详实的讲解,深入浅出的分析、精彩生动的例子让参训人员受益匪浅。

据悉,该街道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网格员事件上报质量和“一标三实”相关信息采集维护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为下一步网格工作暨“一标三实”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胡智 樊星)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