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彭州市首批法治公交站台“上岗”

来源:彭州市司法局 作者:许静 闫莉 发布时间:2024-07-22 10:49:07

为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助力法治彭州建设。彭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积极拓展普法载体,立足公交站点受众范围广的特点,打造“法治公交站”,将法治宣传阵地前移,让出行搭乘公交车的市民“零距离”感受“法在身边”。

1721616585569.jpg

彭州市首批“法治公交站台”已于7月正式亮相!这些站台车辆班次多,辐射周边学校、商场、医院和社区等人流量密集的区域。以《民法典》、公共法律服务推广为宣传重点,将宣传橱窗打造成图文并茂的法治海报,让法治文化切实融入到城市公共空间,实现群众学法触手可及。

下一步,彭州市将继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努力构筑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普法新模式,让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走进千家万户、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