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金阳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来源:金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石一依作 莫色晓华 发布时间:2024-05-29 09:52:42

2024年5月28日上午,伴随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被告人杨某等八人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在金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敲响了该院近年以来的涉矿产资源案件“第一槌”。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主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组织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充分辩论。庭审现场规范,秩序井然。

微信图片_20240529095207.png

本次庭审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参与旁听,旨在通过案件庭审,更直观、更深入地全方位展示法院的审判工作面貌,以零距离接触庭审的方式,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

该案是一起开采矿产数量较大、涉案金额较高的非法采矿类案件。非法采矿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矿产资源流失,还对原有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甚至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和安全事故隐患。该类案件的审理,有效打击了损害国家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警惕自身及身边非法采矿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

接下来,金阳县法院将积极践行“两山”理念,自觉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整合审判力量,统一裁判尺度,持续提升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能力和质效,切实维护金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