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洪雅县洪川网格助力广播电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洪雅县委政法委 作者:黄鹂 发布时间:2024-04-27 16:26:36

近日,洪雅县洪川镇网格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广播电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网格员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在全镇开展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巡查。期间,对发现使用非法和不合规“卫星锅”接收器的用户一一做好登记,并要求居民自行拆除。对不理解的居民,耐心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使用非法和不合规“卫星锅 ”接收器的危害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让居民明白私自安装使用是属于违法行为,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安装使用“卫星锅”接收器。

image.png

图为居民积极配合拆除“卫星锅”接收器

“文嬢嬢,‘卫星锅’放置在高处,容易遭受雷击,遇到恶劣天气还会掉落下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不法分子也会利用卫星锅传播一些有害内容,所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广播电视部门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不合格“卫星锅”接收器……”。

image.png

图为网格员向居民宣传使用“卫星锅 ”接收器的危害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更多的居民认识安装使用“卫星锅”接收器的危害性,提高了居民自觉性和法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保障广播电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