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执行110’吗?我是孟某,你们快到杨武坊某夜宵店里来,我和刘某坐在这里在商量还钱的事,他差我19000元还是不还,我要报警,请你们快速出警。”4月1日 晚8时许,叙永县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接到申请人电话。接到举报电话后,叙永县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立即报告执行指挥中心,根据线索对案件信息及前期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据了解,被执行人刘某以维持家用为由向孟某借款28000元,后刘某通过微信归还了孟某9000元,但剩余的19000元欠款一直未还,孟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遂起诉至叙永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孟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核查清楚案件情况后,“执行110”警务团队火速集结、迅速出击。在接到举报电话后的10多分钟内到达现场见到当事双方,并将被执行人刘某依法传唤至法院。执行法官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刘某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我现在拿不出来钱,别人也差我几万,只有等别人还我了之后,才有钱履行支付义务。”“你之前制定了还款计划,为什么没有按照计划履行?”“这几年经济不好,我也没有挣到什么钱,我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每个月都是月光族,没有钱就没有履行。”孟某的语气显得有些无所谓。
在法官的耐心劝诫、释法明理后,刘某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法官欲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联系自己工作地的老板。待其老板赶到叙永县法院法警大队,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刘某的老板答应先行为刘某垫付5000元渡过难关。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刘某当场微信支付给孟某5000元,剩下的欠款分期支付,直至还清为止,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截至发稿前,申请人孟某送来锦旗,感谢“执行110”的高效便捷和执行法官的辛勤付出,将“纸上权益”真正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