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宜宾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开展“3.15”保护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 作者:赵清泉 熊路遥 梁雪 发布时间:2024-03-18 20:22:37

时值“3·15”消费者权益日,宜宾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结合工作职责和服务特点,积极参加“激发消费活力.守护和美宜宾”主题宣传日活动。

1710764586832.png

3月14日,宜宾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联合长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深入到医疗机构、游泳场馆、酒店旅店、沐浴场所、生活美容等管理服务场所开展指导服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为各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健康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用品600余份。

1710764609134.png

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解答消费者疑问,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提醒人民群众注意防范卫生安全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710764651514.png

江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江安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执法大队围绕卫生健康版块中非法行医的特点、类型、危害以及如何辨识非法行医等知识向群众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特别是近年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对美有了更高的追求,医疗美容行业不断兴起,宣传就怎样区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以及生活美容院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危害和维权举报途径等进行了重点讲解和宣传,群众受益匪浅。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