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宜宾仲裁委员会办案大厅小程序正式启用!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3 09:10:51

宜宾仲裁委员会办案大厅小程序是继宜宾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办案大厅电脑端启用后的又一便民举措。宜宾仲裁委员会办案大厅小程序主要用于当事人通过手机参与宜宾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劳动仲裁不在此服务范围内),当事人只需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宜宾仲裁委员会办案大厅”进行实名注册后,就可以进行在线立案,实时查看案件信息和进度,查看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费用计算、法律文书等。如何通过办案小程序申请、参与仲裁呢?请速览下文。

一、办案小程序实名认证

微信小程序搜索“宜宾仲裁委员会办案大厅”,首先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1710292297831.png

二、立案

(一)确认提交人身份、仲裁协议的形式

在身份认证完成后将自动跳转到立案申请页面,当事人需要填入以下立案信息——仲裁协议的形式、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

1710292320163.png

(二)申请人信息

补充填写申请人的其他信息,如:国籍、住所地、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点击【编辑】按钮,补充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图片或扫描件作为附件。

1710292338831.png

如果该申请方有代理人的,点击【添加代理人】继续录入代理人信息。

1710292358284.png

(三)我是代理人

当提交人是代理人身份时,需要填写的信息略有不同。

1710292393754.png

完成后点击【保存申请人】,小程序转跳至下方,需上传申请人的证件附件,并点击【授权】选择代理权限(根据代理权限区分为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随后完成送达地址录入并保存。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被申请人信息填写。

1710292414138.png

(四)仲裁请求

完成被申请人信息填写后,下一步需录入仲裁请求。注意:仲裁请求应当分项填入框内,每填入一项后进行保存。如有多项请求,可点击【继续添加】按钮。

完成仲裁请求填写后,下一步需录入事实与理由,请简要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1710292433695.png

(五)证据材料

完成仲裁请求填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证据材料页面,请逐项填入证据,每录入一项后都进行保存。为便于对证据管理和合理引用,申请人需要填写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明内容、有无原件等要素。如有多项证据,请点击【增加证据】按钮。

1710292452351.png

(六)提交申请

证据录入完毕,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申请页面,系统会根据前面填入的信息自动生成仲裁申请书,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如需返回修改,则点击【取消】按钮,待完成以上操作后重新提交。完成提交后,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仲裁机构审核案件,仲裁机构将于法定期限内与申请人取得联系。

三、仲裁费计算

小程序首页为用户提供仲裁费用计算功能。用户填入的争议金额,会根据宜宾仲裁委计费规则自动计算合计费用、受理费、处理费。

1710292484798.jpg

四、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

当事人可以通过首页查看宜宾仲裁该委员会的仲裁员名册与仲裁规则及流程图。

1710292499422.png

五、查看案件

点击【首页】-【我的案件】或首页下方中间的【案件】可查看案件信息,跟进当前案件进度。

1710292521443.png

(一)筛选条件

为便于当事人查看案件,当事人可切换身份,查看自己作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案件。同时,也支持各流程的案件查找,包括立案管理、在办案件、缴费管理、待选择仲裁员、开庭管理、结案管理的案件流程。

1710292540522.png

(二)查看文书

当事人进入案件详情页,可随时查看已送达的仲裁文书。如:证据、缴费单、立案文书、组庭文书、开庭文书和结案文书。

1710292561204.png

特别提醒:宜宾仲裁该委员会办案大厅小程序无法办理的程序,可登陆宜宾仲裁委员会办案大厅电脑端(网址https://yibin.zdzhongcai.com/front)进行操作。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