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保障建立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好、法律素养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我局积极推进“三步走”扎实开展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发布选任公告,走好“宣传步”。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印发《威远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9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载体宣传选任公告,积极组织有志人士报名。
严格选任条件,走好“审查步”。严格遵守选任程序,通过个人网上或书面申请、组织推荐、选任系统随机抽选,产生了38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分别就候选人年龄、学历、违法犯罪记录、党风廉政建设等开展资格审查,严格把握选任条件。
现场公证抽选,走好“公正步”。5月17日上午,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全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现场公证抽选会,由威远县公证处全程现场公证,最终公证抽选29名人民陪审员。
接下来,该局将对抽选的2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拟任命公示,公示后将最终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单报送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