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条措施”、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近期,内江市中区检察院与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协作,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区检察院干警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先后前往内江市第二中学、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城南院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小组向被检查单位了解了消防设备设施情况,核查了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预案、员工培训等材料,检查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运行和维护保养、应急响应处置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检查小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同时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切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