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玉溪街道脚盆田社区开展春节“禁燃禁放”宣传巡逻活动

来源:玉溪街道办事处 作者:庞 利 发布时间:2023-01-26 12:05:15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争做文明有礼内江人,携手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引导更多居民争当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营造绿色文明、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在春节期间,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街道脚盆田社区网格服务站网格员积极开展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巡逻活动。
    春节期间,为达到“禁燃禁放”良好的管控效果,社区要求分片划区设定管控范围,社区网格员、民警、党员志愿者等“走街串巷”,深入管辖住宅小区、沿街商户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巡逻宣传活动。


2.jpg

活动采取“人员动起来、喇叭响起来、标语打出来”的方法,充分利用居民微信群、横幅标语、车辆流动宣传等方式,向社区居民群众发放宣传单,提醒居民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进一步让居民知政策、懂法规、守规定。


1.jpg

    

夜间巡逻时,社区网格员身穿红马甲、配戴红袖标、手持小喇叭,在辖区沿街宣传播放禁燃禁放的有关音频,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关于禁燃禁放的相关政策以及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火灾预防以及逃生自救常识等内容,并及时发现、劝阻了多起违规燃放行为。此举,既倡导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环保理念,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更为脚盆田社区居民群众营造了一个更加平安、喜庆、祥和、宁静的新春氛围。(庞 利)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