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县司法局“三举措”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来源:威远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2 11:57:58

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排查,做好“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的协调联系、系统数据日常维护等工作,保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夯实责任。加强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业务模块操作、准确掌握本部门权责清单,及时配合做好监管事项清单的动态认领和编制工作,按照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准确完整的要求,逐一进行核查、完善,确保线上线下指南精准,全面提升清单质量。

常抓不懈。做好“互联网+监管”常态化录入工作,提高监管行为覆盖率和监管行为录入数量,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截止12月20日,县司法局累计认领、编辑、发布各类监管事项29项(子项),录入监管行为19条,监管行为覆盖率达30%。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