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也关系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上旬,内江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推出最新的就业创业政策,总有一条你能用到。
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申报条件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范围内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60%档的2/3。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到灵活就业所在地就业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申请。
提供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离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提供高校毕业证复印件);3、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八、失业保险金申领
申报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12个月以上;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解聘和辞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3、有求职意愿。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算,领取失业金期间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
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在解除员工7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地就业部门和社保部门备案。
失业人员在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五险停保,到参保地就业部门或网上申领。
提供资料
单位备案资料:(1)内江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失业职工备案表。
申领方式
1、就业部门申领
失业人员所需提供资料:(1)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失业人员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3)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表一份。
2、网上申领
(1)网上申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
(2)微信申领: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实名制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
九、技能提升补贴
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其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可按以下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8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由市人社部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报流程
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到参保地就业部门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方式
1、就业部门申领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网站查询证书结果截图。
2、网上申领
(1)网上申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
(2)微信申领: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实名制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选择“技能提升补贴”,上传证书网上截图、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办理。
十、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发(2017)》(国统字第〔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流程
1、企业向当地就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2、县(市、区)就业部门组织人员现场调查;3、县(市、区)审贷委员会复审审定,并将相关资料报创业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4、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现场取证调查复审;5、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承诺函,经办银行放贷。
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3、税务登记证;4、新招录人员证明材料及当地就业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5、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条件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
申报流程
1、申请人向当地社区劳动保障站提出申请,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审批后交县(市、区)就业部门;2、县(市、区)就业部门组织人员现场调查;3、县(市、区)审贷委员会复审审定,并将相关资料报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4、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现场取证调查复审;5、担保公司向经办银行出具《担保承诺函》,银行放款。
提供资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事种植、养殖的提供土地、山林、荒滩、水面等承包租赁合同;5、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申报条件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流程
1、县(市、区)就业部门初审;2、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3、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提供资料
1、《就业创业证》;2、身份证;3、创业补贴申报表;4、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不提供);5、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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