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春雷行动2022”隆昌一矿泉水厂被吊销许可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来源:隆昌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9 19:07:46

近日,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相关部门对隆昌某山泉水厂生产的某饮用水抽检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隆昌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立案调查,并要求厂家立即召回不合格批次饮用水。

据调查,自2020年3月23日以来,该山泉水厂已先后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受到过两次行政处罚。针对该水厂三年生产经营五个批次的包装饮用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市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水厂违法频次高,且在被连续两年行政处罚后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且社会危害性较大,决定吊销该水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将该水厂主要责任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同时该水厂主要责任人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