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部门预测,9月7日至9月10日,全市最低气温26~28℃,最高气温36~38℃,其中9月7日、9日和10日局部有雷阵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3-4级。经市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和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会商,综合研判气象条件、人为活动和野外火源等情况,决定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预警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0日,并启动森林防灭火三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要求,落实以下响应措施。
一、源头防控
1.对林区及林缘地带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回头看”。
2.在微信、微博等平台播报黄色预警信息。
3.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加大火源管控力度。
4.加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5.村(组)干部、巡山护林员加强防火巡护、嘹望监测和防火宣传。
6.林区卡防点值守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
二、气象监测
7.县级气象部门应当做好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提示同级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电力等部门(单位)做好防范。
8.大风黄色预警时,市县气象部门加强同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会商研判,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视情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实施拉闸断电。
三、应急准备
9.县级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检查防灭火装备、物资、人员等落实情况。
10.地方专业队伍应当集中驻训和开展灭火实战演练,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确保随调随用。
11.加强防灭火道路、隔离带、野外停机坪等整修维护,消防水池蓄满备足。
12.市县做好派出工作组赴火场的有关准备。
四、值班值守
13.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应当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火险趋势变化,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监测情况。
14.应急响应所涉市县公安、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督导检查
15.镇级责任包干领导应当到责任地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
16.村级责任包干干部应当将预警信息和防范要求通知到包户家庭,督促落实到位。
17.市县行业部门应当督促本行业领域做好火灾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