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在“6.26”禁毒宣传日来临之际,开展“检护青春梦·无毒同心圆”主题的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威远县职业技术学校、联想职业技术学校等40余名学生现场观摩接受法治教育。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以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作为案例。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23年7月15日晚向倪某售卖毒品,李某某将其使用的收款码发给倪某,倪某转账给李某某,李某某收到毒资后,放置于威远县某酒店门口的树下,并将位置告诉倪某,倪某随即前往该处获取毒品。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就事实认定、行为性质及量刑情节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出示和质证,并围绕法律适用、量刑建议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在法庭教育环节,结合被告人染毒、贩毒经历,从毒品种类、危害等方面为旁听学生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向参加活动的同学们介绍毒品的类型、危害,以及如何有效地防毒、拒毒,旁听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庭审观摩活动,切深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性和毒品的危害性,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坚决对毒品说“不”,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该院下一步将继续保持打击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