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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无小事 高效调解解“薪”愁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芝林 发布时间:2024-12-11 16:54:28

12月11日,屏山县法院龙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高效解决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案件情况

原告张某某于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为被告王某提供劳务。2024年9月结算后王某还应支付张某某劳务费共计10000元,并出具欠条,承诺2024年10月底付清,期限届满后,张某某多次向王某某催要劳务费未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也不大,为了尽快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云上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之前被告出具欠条前一直按时支付原告工资,在同行口中也是守信的人,便以此为突破口,一方面耐心向原告释法说理,让其缓和激动情绪;另一方面也向被告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最终,通过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悉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劳务合同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权益保护。提供劳务一方在工作中要勤恳履职,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劳务报酬。同时在务工过程中,广大劳务工作者要尽量全面了解工程涉及的发包、分包情况,弄清楚劳务费由谁支付,并及时保留凭证。一旦遇到劳务费久拖不付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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