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黄某与李某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并有力督促了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彰显了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黄某与李某某因感情破裂,向屏山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法院考虑到离婚纠纷涉及情感、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多方面复杂问题,为妥善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在财产分割环节,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房产、存款等财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耐心地为双方分析利弊,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其中黄某需向李某某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并未放松对后续执行的关注。为确保黄某按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法官及工作人员主动跟进,向黄某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在法院的积极督促下,黄某在规定期限内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李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此次离婚纠纷的成功调解与有效执行,体现了屏山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高效作风。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注重情、理、法的融合,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