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院成功调解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纠纷,助力企业权益保障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芝遥 殷孝洋 发布时间:2024-11-18 09:30:11

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纠纷的案件,有效维护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被告公司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了双方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案件回顾: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了一份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预拌混凝土,用于被告承建的工程项目。在项目整体工程竣工后,被告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原告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决定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受理此案后,屏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法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理。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更为妥当,既能有效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企业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原告支付剩余的混凝土款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同时,双方还就未来的合作进行了友好磋商,表达了继续加强合作的意愿。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为原告公司追回了欠款,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也为被告公司提供了喘息之机,避免了因诉讼而可能产生的更大损失。更重要的是,通过法院的调解,双方企业增进了理解和信任,为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屏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推动更多纠纷以调解方式解决,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