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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纠纷背后的温情与智慧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邓红荣 赵旭 发布时间:2024-05-28 12:02:39

2024年5月16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曾经是合伙关系,原告退伙后,被告约定支付原告本金和利息,共计十二万元。双方在2023年10月签订协议,双方约定被告支付七万多元后,剩余四万多元以应收欠款收齐后再行支付,后原告帮助收回欠款若干,被告于农历年前还了5000元,现余39000元未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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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纠纷不仅影响店铺的正常运营,更让两位曾经的合伙人关系变得紧张。他们多次尝试协商,但因双方情绪激动,每次都以不欢而散告终。在开庭之前,法官身着便装出现在小店门口。他微笑着向两位当事人打招呼,并表明了自己的来意。原来法官在承办该案后,决定到店进行调解。双方进行了对账,对于绝大多数账都是能对上的,但是少部分,双方还是有争议,并且双方都不让步。此次,现场调解未能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只能对簿公堂。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还是各执一词,情绪激动。承办法官再次带领着双方当事人梳理账单,并且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庭审中,已经感到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问:这个案件还可以调解吗?原、被告均表示可以调解了,在庭审过程中,仔细对账之后,我们现在同意调解。原告也表示,考虑被告现在店铺经营刚起步,曾经也是很好的合作伙伴,愿意给予支付期限。最终,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欠原告22000多元,在十月底之前给原告。庭审后的调解成功,让双方当事人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温度和法官的智慧。

这场合伙合同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人性关怀,也展示了法律在维护商业秩序和人际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他告诉我们,在商业合作中,信任和理解是不可或缺的基石。当遇到分期和纠纷时,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去面对和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商业合作的稳定和繁荣。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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