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劳动者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都应得到保护。本期小编特别推出“了解劳动法相关知识”小栏目为大家科普劳动法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法”小知识·经济补偿金VS经济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在法定条件下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何时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和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从上述条文内容来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属于在一定金额范围内的法定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①解除主体: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结果: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解除主体: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