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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小事不小,耄耋有所养!

来源:天全县人民法院 作者:高彦雄 发布时间:2024-09-02 14:56:53

“太感谢你们了,因为赡养费这些家事,让你们费心了。”张婆婆激动的对着承办法官说道。近日,天全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八旬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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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起纠纷

李大爷与张婆婆为夫妻,均年近八旬,且疾病缠身,李大爷更是身患脑梗,长期依靠轮椅活动。两人育有一子小李,但小李不仅未完全履行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儿子交由两位老人照管,导致二人生活陷入困境。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两名老人向天全县法院起诉,要求小李履行赡养义务。

调解解心结

天全县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主动与老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和矛盾根源。考虑到赡养纠纷属于家事纠纷,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更要注重家庭矛盾化解,修复亲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一同到老人家中进行调解。通过耐心沟通,逐渐了解到两位老人与其子系因生活琐事产生隔阂,若因此对簿公堂,只会让双方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不利于纠纷化解。为此,法官首先结合道德层面及家庭亲情,与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聊家常,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帮助当事人敞开心扉,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与诉求,打开心结,然后再从法律层面向小李讲解案例、释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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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依 老有所养

经过调解,小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并多与老人沟通。最终两位老人与其子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小李从2024年9月起每月5日前支付两位老人生活费1000 元。当法院干警再次来到两位老人家中送达调解书时,张婆婆颤颤巍巍地端来水,“天这么热,快喝点水,太感谢你们了”。

家事纠纷的化解,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进步。下一步,天全县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能动履职办好每一件家事纠纷案件,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释放司法温度,助力家庭文明、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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