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土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支持经济和企业发展。近年来,马边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着力服务保障县域社会经济,统筹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战疫情、促发展、抓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建设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实效果、积累了经验。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实意义和迫切需要。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行使维护国家政治社会安全的职能,这就意味着,在社会活动中,也要为服务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这一定位为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大局形势所需。马边县地处乐山市区划,马边公安主动融入乐山打造省内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护航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好高质量发展,努力使公安工作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二)改革发展所需。当前公安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发展、新常态,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是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是公安行政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全面公安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能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大局。
(三)防范风险所需。当前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因素的双重叠加影响,许多企业受到不同程度波及,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的外溢风险极易蔓延扩散。提供良好规范的营商环境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疫情等各类因素的负面影响,有效降低个人、群体维权等涉稳事件的发生。
二、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路径。
近年来,马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外商投资纷至沓来,乐西高速、矿企工业园区、磷酸铁锂产业项目等一众企业相继落户马边,今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稳经济30条措施”、四川省公安厅“稳经济16条”、乐山公安“保障稳住经济12条”等一揽子政策,围绕中心大局,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服务、有效创新,出台《马边公安服务保障稳经济10条措施》,全面搭建“警企合唱”大舞台,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向更加有序、规范、公平的方向发展。
(一)转变思维视眼,树立“服务型警务”。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将工作纳入“一把手”重点推动内容,明确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出台《马边县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先后配套印发《服务保障稳经济10条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办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等制度措施。按照区域管理,同步建立“警企网格制”,将全县17家规模以上企业分别划片为8个“责任警格”,派出所在“责任警格”内承担管理服务保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责任警格长”,定期对企业开展联系走访,听取企业建议诉求,积极出面解决问题困难。今年年初,按照上级有关党的二十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打好提前量,在全县9家民爆公司停止民爆物品审批使用前,就提前牵头应急、交通运输等部门探讨磋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上半年适当提高民爆物品审批用量,确保下半年企业平稳过度。今年以来,共计17人次班子成员,深入企业27家次,收集问题建议30余条,推动解决问题13项。
(二)始终量体裁衣,制订“一企一警”标准。县局每月收集汇总“责任警格”工作情况反馈,今年已研究落实服务企业举措12条,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需求和实际情况,量身制订“一企一警”标准,对每个企业逐一建立服务清单,实现“一企一档”管理,今年,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磷酸铁锂大型产业项目,为及时弥补该类型企业的管理空白,县局及时收集企业信息,根据公安管理事项制定了服务清单,实现对该类企业的无差别“一企一档”管理。针对乐西高速企业需求,实行局长挂包重大项目制度,全程提供伴随式服务,及时跟进工期进度、同步协调推动。按照“一企一警”标准,截至目前,全县17家各类企业全部实现“一企一档”管理,汇总企业组织、人员、生产、销售、运输等全量全环节等信息490余条,有针对性地收集企业意见和建议120余条,发布发布各类涉企预警信息67余条,落实安全生产事项登记报备45项。
(三)做到保姆式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升级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政务窗口,以“一站式”服务为标准。全面整合户政、交通、治安等窗口职能,试行”一窗通办”运行改革,开通企业便捷通道,周末和节假日延续惠企利企政策不打烊,日均接待量同比去年提升36.7%,涉企业务办理量同比提升13.7%,投资50余万元购置自助服务设备,实现业务快捷办理。今年以来,企业自主办理时限整体压缩30%以上,兑现企业“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结所有事”承诺。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在平安马边“双微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提升企业知晓率。大胆破除流程限制,延伸5项简易办理事项,就地为企业受理申请,增加办理节点,办理时效同比提升17.9%,积极推行“上门进企”服务,超过75%的大型企业享受到服务便捷。所有“责任警格”已建立微信群、QQ群17个,民警在群内动态发布信息,企业及时反馈服务保障需求。在今年10月的马边县疫情静默管理期间,我局主动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协调,整合部分未管控区域,开通绿色通道,在群内发布信息,帮助企业办理车辆通行证件,部分车辆得以顺利运输,及时缓解了企业生产压力。
(四)营造安全环境,为企业平安站岗。在劳动镇工业园区和矿山企业连片的烟峰地区等重点区域部位,巡逻力量延伸至企业周边,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加强对企业“一标三实”、“e治采等基础数据采集,积极推广国家反诈app的安装使用,企业员工安装覆盖率已超过60%。推动建立企业员工护企队35支,与65%以上的企业共同建立警务室,深入企业,围绕扰乱秩序、阻扰施工、结伙斗殴、强买强卖等涉企违法犯罪,广泛收集线索,开展案件调查。处置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3起,处理相关涉案人员6人。当前,全县涉企警情较之前下降24%,涉企矛盾纠纷下降31.5%。积极介入企业风险防范,定期开展评估会商,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出具提醒函、告知单7份,协助企业完善防范措施。加强企业技防能力水平,协调运营公司,打破技术壁垒,已将11家企业探头接入公安指挥中心。
三、当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仍需提升。部分民辅警就营商环境缺乏准确性认识,存在经济发展是经济职能部门的事的片面认识,对简政放权思考不多、研究不足,工作重心仍放在打击犯罪等公安主业上,没有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
(二)优化营商环境能力有待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是一枝多枝的系统性工程,目前,公安机关将各个工作内容兼顾各方的有效融入营商环境全方面还有差距,服务方法十分单一,与相关企业、职能部门之间建立的沟通机制缺乏有效的联动性,公安机关在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措施不多,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办法不足。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力度仍然不够。改革应将公安机关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效果提升上来,“一窗通办”、“一机通办”推进相对滞后。“网上办理”推广普及力度不够,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技术壁垒,没有有效打通“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结合我局一年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所取得的成效,结合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笔着在前文已经就公安机关因其职能的特殊性为什么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了论述,并且,经过10多年的发展演变,服务性政府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更好的为企业服务纾困更是现在公安机关职责所在,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更是对新时代公安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要从经济发展大局上思考问题,研究工作、谋划发展,紧跟服务发展步伐,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摒弃过去只打击不治理、只防范不服务的的落后观念,树牢“打防管控服”新认识,让公安工作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共同促进。
(二)以主动的作为提升能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力,公安机关应以全方位视角来看待这一问题。一是要严厉打击。对涉企经济类犯罪和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进行依法打击,要坚决遏止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公检法办案协作机制,建立涉企案件通道,强化追赃挽损,及时挽回企业损失。二是要加强防范。健全涉企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涉企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主动协助企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要加大对各类不可控风险因素的分析研判,用好公安“情指勤舆”、大数据平台等新型防控手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高效处置。三是加大投入。大力开展警务技能培训,提升民辅警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通过“送教进企”提升企业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推动企业加大监控、指挥室等技防建设投入,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完备的综合性防范网络。
(三)以坚定的决心推动改革。要打通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实现向改革要动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积极谋划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工作机制,不断评估不适应营商环境发展的制度条款,及时优化制度、更新措施,始终保持企业在健康安全的轨道上发展。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指导下,坚持“应放尽放”的原则,持续健全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精简办理事项流程,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持续落实公安政府服务“川域通办”、“全域通办”改革举措。三是推动“公安互联网+”建设。积极向上争取网络平台支持,大力宣传推广网上办、全程办,提高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核办理率,深化公安窗口预约服务,压缩办理和审批时限,及时依法公开行政服务依据、条件、收费等事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四是优化涉企事项审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依托“互联网+”,发挥好大数据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强化网络监管、远程监管。协同市场监管、等职能单位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最大限度避免执法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