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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探索“1+2+N”模式强化基层治理

——龙华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杨东升 发布时间:2020-08-10 16:57:33


四川省屏山县西北部为中都镇和龙华镇,同为龙华人民法庭的辖区。中都镇为屏山西部打造的中心镇、龙华镇则为中国旅游文化古镇,明清街、凉桥、世界第一立佛、原始森林是这里的标配。在优化村建治后,龙华镇辖区184平方公里;中都镇辖区面积211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7.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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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经济发展,维护景区和谐是人民法庭肩负的使命。龙华人民法庭以党建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一线服务群众解纷作用,以人民法庭为主导,联合地方派出所、司法所和其他调解组织作用,探索走出“1+2+N”诉源治理解纷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2019年受理案件,184件,调解撤诉102件,调撤率55.4%。2020年受理130件,调解撤诉75件,调撤率58%,2019年1月——2020年7月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9件。

一、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站所作用,探索“1+2”组合夯实基础

人民法庭处在人民法院解决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最前沿,四川省屏山县为典型的山区县,人民法庭相对偏远,且法庭力量薄弱,探索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化解纠纷,做好“加法组合题”, 2019年诉前化解案件纠纷37件。

是不是凡是都邀请两个站所呢?这要视情况而定。

组合一“法庭+司法所”。对于法律关系简单,又具有普遍性问题,法庭邀请司法所助力,实行批量解决纠纷,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2019年11月,杨某等28人关于社保费用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龙华人民法庭与当地司法所沟通,协同主动上门做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方式,28人分别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龙华法庭3天全部解决了纠纷,方便了人民群众。    

组合二“法庭+派出所”。山区基层群众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因争水、山林边界、婚姻家庭等纠纷容易引发矛盾并发生斗殴,对对立性、冲突性强的纠纷邀请派出所助力,可以有效防范矛盾恶化,避免升级。

 2019年4月25日,因中都镇宏安村4组村民集资修建该组便民公路后,未交纳集资款的村民在该便民路运输被其他村民阻拦,争吵打架并致人受伤。考虑纠纷的群体性、冲突性,龙华人民法庭与中都镇派出所联合出面调解彻底化解了该起群体纠纷。

法庭面对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比较多,邀请辖区派出所参与调解,能切实起到防范冲突升级作用,2019年龙华法庭邀请当地派出所化解了5起健康权纠纷。

 组合三“法庭+两所”。人民法庭与地方派出所、司法所合力化解脱贫攻坚中带普遍性问题纠纷,起到了教育示范作用。

 2019年4月龙溪乡陈某、秦某夫妇系贫困户,四个子女不赡养老人成了脱贫攻坚中的困难问题,但老人坚持不起诉,龙华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组成工作组分赴富荣、龙溪等地,向四个子女普法,成功地解决了老人赡养问题,龙华法庭利用“法庭+司法所”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成功化解4起赡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去年我们在开展驻村期间,陈某夫妇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我把问题反映给法院同志,法庭讲大局,与派出所、司法组成工作组解决农村赡养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湛对人民法庭支持扶贫工作表示肯定。

二、坚持党委领导,延展“1+ N”扎牢基层治理根基

 “两所一庭”在维护基层政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能忽视基层其他调解组织的作用,龙华人民法庭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通过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发挥基础调解组织作用,可以有效将大量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2020年3月11日,龙华法庭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承揽合同纠纷案。

2019年12月15日,袁某与屏山县龙华镇中埂村某组组长余某签订建桥合同,袁某为该组修建便民桥一座,工程完工后袁某与该组因便民桥质量瑕疵问题,工程收尾工作协商未果,双方发生口角致矛盾激化,工程款催收遥遥无期。2020年1月,袁某到屏山法院起诉,要求该组支付其工程款,后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只能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因双方结怨已久,情绪激动,多次调解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承办法官考虑案情较为复杂,面对面调解才可能成功。3月10日,该案委托龙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次日,龙华镇党委领导牵头由综治办综治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参与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现场提供指导,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以及诉讼风险剖析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双方解除《建桥合同》,3月14日前支付袁某48000元工程款,建桥收尾工作由屏山县龙华镇中埂村某组另行处理,袁某对案涉桥梁的涉及的问题不再负责,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三、深化党建服务,“党建+审务”彰显司法为民

 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人民法院政治方向。龙华法庭“党建+审务” 深化司法服务。

发挥党员示范岗作用。龙华法庭负责人杨东升发挥党员示范作用,特别是疫情期间,彰显了党员本色。

疫情挡不住司法为民热情。疫情之处,当事人不能见面,杨法官就采用电话传统办法沟通,化解纠纷。 2月19日,屏山法院第一场“隔空”审案模式,他成为第一名法官。

“鉴于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你们的案件用微信小程序进行远程开庭……”杨法官电话征求意见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指导当事人注册账号登陆小程序,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并叮嘱当事人戴好耳机,充好电。

“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在这个特殊时期,安排网上开庭审理,避免人员聚集,也保障了我们的诉讼权利,真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原告隔着屏幕很激动。

    疫情期间,群众出行不便,法庭工作人员就戴口罩上门服务, 2月26日,他们通过上门服务方式,化解了长达42年之久的物权纠纷。疫情期间,电话调解29起,远程审理11起。

    正式成立“党建+审务”工作站。6月16日,屏山法院 “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在中都镇新街社区挂牌,龙华人民法庭创建“枫桥法庭”又走出了坚实的一步。法庭干警与镇、社区工作人员就“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人民法庭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将该站作为中都镇的巡回审判服务点,对中都片区的案件在工作站审理,起到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也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加强与社区联络,解答社区在矛盾纠纷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指导社区开展好矛盾纠纷化解,并指导开展好人民调解确认;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委托、委派社区协助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的成立,可以发挥基层调解与法院专业队伍指导作用,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通过不断探索完善,龙华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逐步形成了“1+2+N”诉源治理解纷新模式。即 “1个法庭, 2个基层站所(司法所、派出所), N个多种解纷模式”,充分发挥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作为前沿阵地“桥头堡”作用,通过“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有效衔接 ,联合“四员”(即综治特派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龙华法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庭上庭下多元化的服务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传承“枫桥精神”,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力求做到“四个到位”。

“四个到位”:便民服务到位。依托智慧法院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 “一站式”诉讼服务,指导当事人通过微法院、外网等方式立案,通过电话调解、“云上法庭”等非接触式方式审理案件;强化巡回审理方便群众,上门送达,司法诉讼服务到家门;多元解纷到位。人民法庭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充分发挥综治特派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四员”调解作用,开展“一站式”诉讼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非衔接快速处理机制为基础,共同构建起“内外并举,诉非衔接、诉调对接”的体系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创新贴近审判、服务审判的“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助力脱贫攻坚到位;为贫困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专项办理、当庭立案、当庭调解;深化打造到位。龙华法庭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打造具有烟雨古镇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暨一站式诉讼服务点”,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解员联络机制,为古镇的旅游环境提供相应的司法保障。

龙华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过程中,使命如山,初心如磐,始终以司法为民、为民司法为初心,始终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让矛盾纠纷不上交,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新格局。

(屏山县人民法院  丁如林  杨东升)



责任编辑: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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