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导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公平公正:这是司法体制改革追求的永恒主题,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前置性条件。它要求司法权力去地方化、司法审判去行政化,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司法结果的公正性。
二、人权保障:这是司法体制改革追求的根本目标。它要求司法活动必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权,确保公民的生命权、自由权等实体性权利以及程序性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三、司法改革的基本背景与目标:司法改革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旨在解决司法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如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等,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四、健全司法责任制: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权责明晰、行为规范,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现象发生。
五、司法改革的具体实施与成效:建设智慧法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