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抓落实•见成效 隆昌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来源:隆昌市卫生健康局 作者:梁思琴 发布时间:2023-01-10 20:49:05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近年来,隆昌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多措并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要,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着力强化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出台《2022年隆昌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建立“五项制度”,公立医院党建入章100%。落实“支部建在科室上”和“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公立医院共建党支部43个,其中,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32个,支部书记由业务骨干担任率100%。获评内江市公立医院“标杆党支部”1个。


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昌市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启动胡家、响石中心卫生院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重点通过强化设备配置、完善科室设置、强化人才队伍等措施推进。目前,胡家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已通过省上验收。二是加强专科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建立老年人病专科,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精准诊疗和适宜于基层长期维持治疗的方案,并指导所属医共体医院承担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三是持续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提升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发挥专科联盟作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组建专科联盟,2022年远程会诊共60人次。五是推进医共体试点,成立隆昌市人医院和隆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集团,中心卫生院纳入医共体统一推进医疗管理,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派出开展基层巡回医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做实做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是建立机制,通过牵头医院专科医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已签约“两病”人员规范管理率为92.3%,高血压危象、糖尿病并发症发生率明显降低。二明确标准,建立“两病”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支付项目,明确各签约医院与签约对象高血压服务包标准为20元/人/年,糖尿病保障服务包标准为30元/人/年,同时认定两种疾病服务包标准为40元/人/年。三是组建团队,由237个家庭医生签约组建服务团队,采用4+N模式,即市级医疗机构医师、中心卫生院医师、护理人员、乡村医生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以辖区内居民为服务对象,严格落实“分村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四是提供服务,根据家庭成员的实际个体情况确定服务包,和辖区内的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确定服务内容、方式、频次、期限等项目,以慢性病患者、6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0—6岁的儿童等重点健康管理人群、贫困户家庭为重点,提供24小时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持续加强公立医院疾病防控

一是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充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消毒技术指导等队伍,针对卫生应急专业知识、流调技术及核酸检测采样能力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二是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全市完成5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其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建成隆昌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三是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303例,发病率228.33 /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3.05%;无传染病迟报、漏报、迟审,传染病综合质量指数达100%;《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响应率100%。


不断抓好“互联网+医疗健康”

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4个市级医院分别实现分时段预约挂号、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检查检验结果自助查询、候诊提醒等便民服务功能,切实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各医疗机构开设微信商户号实现“健康内江”APP微信帐户收款和“健康内江”官微“挂、缴、查”等便民服务功能。(梁思琴)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