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按照隆昌市防疫应急指挥部第10号通告要求,隆昌市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开展了非居民生活必须的公共场所关闭情况的专项督查。
2月5日以来,大队按照文件要求,分四个督查组对全市美容美发、住宿场所、商场网吧等非居民生活必须的公共场所关闭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发现,绝大部分单位,均落实暂停营业规定,自觉暂停营业。对少数未关闭单位大队卫生监督员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督促其立即停止营业。
通过专项督查,全市850余家非居民生活必须的公共场所单位均依规依法进行关闭,大队也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为防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做出贡献。(林 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