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应对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1月2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下称省总队)《关于印发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0〕3号)、《关于成立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专家组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0〕4号)规定,结合内江市政府1月20日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和相关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有关领导的安排,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冬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0日至22日,市支队组织开展了2020年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1月22日上午,市支队姚仕平支队长与市卫生健康委印永彬副主任、医政医管科陈红科长、市院感专家李晓红科长等人员一起,现场检查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救治市级定点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原区)、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核查了两家定点医院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感染疾病科、隔离病房、物资储备、就诊流程等情况,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和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和相关防控工作要求,指导两院严格落实首诊医院和首诊医生负责制,建立完善预检分诊程序,对发热肺炎等可疑病例保持高度警觉,消除监测、报告工作中的空白点,增强医务人员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报告的意识和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月20日至22日,市支队指派监督执法三大队李中华大队长带领李耀、陈娅敏等人,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市疾控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新老院区)、市中医医院(新老病区)、市第六人民医院等16家市卫生健康委直属、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应急物质储备、应急演练情况,以及对辖区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开展疫情分析等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制度及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情况,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情况。
现场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各被查单位均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前期准备工作,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医务人员在岗在位,防护用品配备齐全。针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各单位专门组织有关医务人员与后勤人员进行了培训学习,特别是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医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促进了医务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规范的救治流程。
开展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有利于准确把握传染病防控形势和防控重点任务,提高了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意识,增加了应急物资储备,增强了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应对和处置能力,确保全市冬春季节各类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卫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