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落实放射治疗安全防护制度,保证放射治疗质量与安全,内江市东兴区卫生健康局通过落实责任保障、强化放射知识宣传、狠抓检查和处罚等措施有效推进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责任保障。成立了以局长吴大有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周凌燕同志为副组长的东兴区卫生健康局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制定了《东兴区卫生健康系统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区执法大队制定了《2020年内江市东兴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方案》;各医疗机构按照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内容对放射诊疗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做到了放射诊疗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案、有方法、有步骤的进行。
强化放射知识宣传。以“3.15”、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区环保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报送了10篇环保信息简报。今年,对全区185名医护人员进行了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了放射诊疗活动的安全,并提高了全系统卫生防护意识。
狠抓检查和处罚。不定期组织区执法大队对全区41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的检测、废弃放射源和放射废弃物的处理能力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区执法大队查处违法案件5起,其中简易程序3起,罚款1000元,一般程序2起,罚款5200元,罚款金额共计6200元。
近年来,东兴区卫生健康局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在放射诊疗监管方面扎实开展了大量工作,全区医疗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放射诊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消除了各种放射安全隐患,为广大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的健康安全以及辖区环境卫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