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规范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采供血工作,确保采供血安全尤其重要。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反馈2020年血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有关情况的函》《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关于2020下半年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的函》的要求,11月上旬,市支队支队长姚仕平带领监督执法人员与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血液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一起,依法开展并完成了2020年下半年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任务。
内江市辖区内现有1家市中心血站、4家单采血浆站(含1家延伸点)采供血机构。根据《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四川省单采血浆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头看”市支队2020年上半年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发现的问题及2020年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卫计监督执法总队反馈的2020年内江市血液安全核查反馈的问题。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监督检查了5家采供血机构的机构及人员资质、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持证及健康体检情况、血源(供浆员)招募及档案管理、献血(采浆)采集、设备物料、血液(浆)储存、运输、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特异性免疫、传染病防控、清洗消毒、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等方面情况。
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各采供血机构都能认真贯彻落实血液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采供血工作,建立了血液(浆)质量管理流程,对献血(浆)者进行体检并履行告知义务,整改完成了省、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前期开展的2020年血液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
在对5家采供血机构分别召开的检查情况反馈会上,姚仕平分析、研判了各机构存在的不同问题,要求各采供血机构认清当前的监管形势,提高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意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力度;加强新法规、规范的培训学习,自觉落实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有效化解采供血(浆)全链条存在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献血者(供浆员)的健康权益、血液(浆)质量与安全。
市支队依法开展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了采供血系统流程,确保了血液(浆)质量与安全,为采供血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了卫生监督力量。(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