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珞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市法院员额法官李小勇同志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市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审管办、宣联处、审监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8月,(2019)川10民终310号案件的当事人曹某某向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举报审监团队法官李小勇,称李小勇接受其委托的代理人杨某某宴请,枉法裁判。曹某某提供了杨某某与其通话时的录音,录音中杨某某明确说已宴请李小勇等吃饭。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受理该信访举报后,组成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谈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核查。通过谈话核查,杨某某承认自己虚构与李小勇熟识、并已宴请李小勇及其他法官的事实,通过电话告诉曹某某,获取曹某某支付所谓“活动经费”。结合同步开展的其他调查,纪检监察组于10月21日作出了曹某某信访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结论,并于11月1日向曹某某当面回复,曹某某对该结论予以认可。
张珞同志指出,杨某某捏造宴请法官的事实骗取当事人钱财,并将捏造的虚假信息传递给举报人曹某某,被曹某某据此举报法官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法官的名誉,侵犯了法官的人格尊严,破坏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也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对杨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杨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当场主动向李小勇法官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犯错,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做一名遵规守法的好公民,主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正。
张珞强调,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将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既要严格约束干部,严肃依纪依规查处违纪干部,也要充分保护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绝不让清白的干部受到不法伤害。希望每一位法官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放下思想包袱,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不要有顾虑,不要怕信访举报。(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