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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机构联合专项检查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8 09:36:40

为进一步规范近视防控和诊疗市场秩序,加强内江市近视防治工作,呵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请依法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四川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及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6月7日至11日,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的牵头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一医院眼科专家共同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6月10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委派执法专家莅临指导并加入本次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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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共涉及眼镜经营店11家、眼科诊所3家、眼科专科医院1家、近弱视防控单位2家。检查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对机构资质、人员配备、近视相关检查、儿童青少年验配镜、近弱视防控宣传、角膜塑形镜(即OK镜)配备管理、近视诊疗及眼视光器械设备保养维护、进货查验、效期管理等进行联合检查,并对非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开展阿托品散瞳、OK镜配备、耳穴压丸、针刺诊疗等进行深入细致排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个别仪器不能提供产品说明书、电脑验光仪未定期校验、无验光师证人员为顾客验光、非二级眼科医疗机构宣传“角膜塑形镜”、眼视光器械进货查验不规范、个别机构OK镜过期、个别机构夸大宣传等问题。

检查组现场执法+普法,要求以人为本,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依法依规经营,切勿追本逐利触及法律红线,未达资质不得开展OK镜配备及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弱视、不得做夸大虚假宣传等,切实做到机构自治、行业自律。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了震慑作用。

本次检查,省市县联动执法普法,跨部门通力协作,有效传导了压力,督促各机构规范经营,及时制止了个别未达二级医疗机构标准的诊所开展OK镜配备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诊疗市场秩序,共筑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屏障。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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