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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州监狱: 法律服务有实招 罪犯感恩奔新生

来源:眉州监狱 作者:何履峰 发布时间:2022-11-17 15: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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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眉州监狱政策法规科公职律师何履峰收到了罪犯张某前妻寄来的一面锦旗,上书“狱警为民情谊厚,法律服务解民忧”;同时,还收到张某本人写的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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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表达了自己对前妻和家人的内疚,对自己犯罪的忏悔,感恩监狱民警对他的关心,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张某因要求与其前妻复婚不成,便把前妻砍成伤残,被判刑入狱,但其前妻的伤残赔偿金一直未全部支付。今年年初,其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张某的房屋进行挂牌拍卖。由于这是张某唯一的房屋,想到刑满出狱后将无立锥之地,张某夜不能寐,满心焦虑。监区民警观察到张某的情绪变化,与其谈心,了解了具体情况,便帮助他向监狱公职律师申请法律援助,收到申请后,监狱考虑其特殊情况,便安排监狱公职律师何履峰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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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任务,何履峰立即与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了解到按照现行规定被害人赔偿执行案必须执行,唯一住房也不能对抗,只是会在执行完毕后留下一定的租房费用。何履峰考虑到如果张某唯一的房屋被执行,其刑满释放后也就没有了落脚处,而且更重要的是若按法院拍卖价格扣除相关费用进行赔偿后,张某也就没有多少结余了,这些情况对张某的改造必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眼看事情似乎到了难以调和的境地,但监狱监狱公职律师没有放弃,经过反复的讨论和案情研究,援助律师提出由张某委托其前妻来出售房屋的思路,因为相对于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案更能让双方受益最大化。确定思路后,何履峰便开始了漫长的法律援助之路,经与张某及其前妻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之后,何履峰又步步跟进,多方协调,克服了大量现实的困难,最终将房屋以张某和其前妻均满意的价格出售,让其前妻得到了满意的赔偿,张某也获得了更多的余额,足以让其满刑出狱后有一定的生活保障。

此次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了双方利益最大化,同时,案件办理中,公职律师积极协调双方沟通,化解了双方的仇怨。事后,其前妻表达了“在外为张某把孩子照看好,希望张某好好改造,出狱后好好做人”的希望,并表示因为疫情原因,她不能直接到监狱表示感谢,所以只得邮寄锦旗来狱表达谢意。而张某在听到民警转达其前妻的希望后,放声痛哭,表示自己对不起前妻,对不起家人,认识到赔偿是理所应当的,并认为这件事情的顺利办理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今后一定要做一个守法公民。

眉州监狱党委历来高度重视监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打造,今年以来,监狱积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调拨专项资金,进一步对监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升级,规范相关制度和标识标牌,完善服务功能。增添机器人自动问答咨询,触摸屏网络查询等现代设施设备,涵盖罪犯及其亲属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网络电话和人工智能法律服务、亲属会见、罪犯回归教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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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监狱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优先安排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到办公室,完成监狱日常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此外还协调法律顾问每月定期来狱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另一方面,监狱与眉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协作机制,把眉州监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站,根据监狱实际需要,随时由专业律师来狱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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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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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为前来会见的家属开展咨询服务

新冠疫情期间,监狱通过线上联络,电话协调,视频援助,及时转递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畅通罪犯法律服务渠道,多层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监区层面由“监区法律顾问”解决罪犯日常法律问题,监狱层面由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公职律师”解决罪犯一般法律问题,涉外层面由“法律顾问律师”每月到监狱坐班解决罪犯和家属专业性法律问题,同时,借力眉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律师”力量解决较重大的法律问题,切实把罪犯法律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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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来狱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今年以来,罪犯及亲属已获得法律服务100余人次,有力促进了罪犯安心改造。眉州监狱将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通过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工作,解决罪犯法律疑难问题,增强罪犯及其家属的法治观念,促进罪犯安心改造,不断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何履峰)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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