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人人渴望放假,为何他主动加班?

——嘉州监狱九监区管教民警李育抗疫日记
来源:四川省嘉州监狱 作者:何柯 发布时间:2020-06-03 17:08:25

又一次,他错过了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嘉州监狱启动一级响应,监区男民警分三班轮换:隔离备勤、封闭执勤、居家隔离。排值班表时,监区领导摸排各人情况,在成都家中陪妻儿过年的他第一时间请战,想第一批隔离、第一批执勤。他知道,比起家庭,监区抗疫更需要他。可当他收拾好行囊,却因与从湖北返川的妻姐一家接触过,被监狱驳回了备勤申请:“先行回乐山居家隔离,待居家隔离期满再进入隔离备勤点。”他匆匆回到乐山,过起了深居简出的生活:“这次不行,就下次吧,也就晚14天,我下次多干点就是。”他安慰着自己,打定了主意。

第二轮隔离开始,他早已摩拳擦掌、等待上阵。谁知造化弄人,出发日期近在咫尺,他却感冒了,体温上升、咳嗽不止。再一次地,他又被挡在了隔离备勤点外。鉴于他的感冒症状,监狱领导出于多方考虑,否决了他的备勤申请。之后,全国监狱系统启动战时封闭执勤:所有当班民警不再轮换,一战到底!

封闭执勤的出不来,隔离备勤的进不去,大家只能等待。

这一等,足足一月有余。

而他,只能留在家中继续隔离。他自责、愧疚、懊恼不已:在监区最需要战力的时候,他却连续两次被隔绝在战场之外。同事们该是何等的忙碌与辛苦?而他却无法助力,只能在家坐立不安。

心中的痛,只有自己知道。那扇平日里熟悉得如同自己掌纹般的监狱大门,现在却犹如横亘的一座大山。他坚信,疫情一定会好转,他一定能回去;现在能做的,就是认真执行居家隔离规定,照顾好自己,调整好心态。

三月底,战时状态解除,可以正常轮换了。他千般小心,万般注意,生怕再有什么意外。还好,这一次,他终于得偿所愿。

回来了,他一战到底

隔离备勤的日子里,他想了很多,想同事,想工作,想疫情,想监区里的一草一木。“我耽误的,一定要找回来。我休息了两个月,就可以干两个月!关键战时我没能参加,现在我同样可以‘一战到底’!”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的脑中成型。

4月13日,他终于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岗位。

无数次午夜梦回,他回到了熟悉的岗位.JPG

进班第一天,他就找到监区领导,表明了“一战到底”的决心。监区领导非常支持,但叮嘱他注意身体、量力而行,战疫之路还任重而道远。

自此,监区里、罪犯中,到处都能看见他忙碌的身影。每天,他都将自己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上午,检查内务卫生、给办公区和监管区消毒、带病犯就诊、给罪犯测体温;中午,在区域防范的同时进行个别谈话;下午,组织罪犯拨打亲情电话,完成各类档卡簿册。每当对讲机内传来呼叫,他立即响应,藏蓝色的身影又奔向另一个需要他的地方……他仿佛有使不完的劲,他不想让自己停下来,他说,这一次,不会再错过了。

带罪犯就诊 (1).JPG

很快,这轮封闭执勤结束,其他民警完成交接,而他留了下来,开始第二轮“战疫”。

这一轮,因为工作需要,他调配到惩戒中心负责新犯管教和看押。尽管分工不同,但他仍竭尽全力做好每一件事。两个十四天就这样过去,他没有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日复一日,从晨曦微露到华灯初上,他对待工作的热情从未衰减!

马不停蹄,他要把错过的时间补回来 (2).jpg

5月27日,这是他在监区封闭执勤的第45天。我问他,“你还打算干多久?三轮,四轮,还是五轮?”

“如果监区需要我,我会一直留下去。虽然封闭执勤无法回家,但家人都理解,待疫情结束我再陪他们。整个监区就我进班最晚,如今我只是把落下的重新捡起来。”说完,他拍拍我的肩,“该去给罪犯测体温了。”拿着体温枪,他转身离去。

看着他渐渐消失的背影,我想起了许多身边的战友:他们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却一天天、一轮轮地始终坚守在战疫一线。

日子,对他来说,只是一串数字。他说,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他说,只要监区需要,他就会一直坚持下去。抗疫不息,战斗不止,这就是他——嘉州监狱九监区管教民警李育。战疫有他,幸甚!(何柯/文 邹斌睿/图)


责任编辑:李尤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