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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检察 乐在嘉州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30 09:56:36

乐山,古称嘉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素有“海棠香国”美誉,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峨眉山和乐山大佛、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东风堰等41处国家A级以上文物和文化遗产坐落于此。山水之美、人文之韵是岁月赋予这片热土的鲜明印记。

近年来,乐山市检察机关创新建立“乐在嘉州”文旅检察官制度,通过全市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履职、“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十大业务”能动履职,加强对辖区内41处国家A级以上景区内文物和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旅游安全司法保护,助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创新一体履职办案模式成效好

乐山市检察机关组建起12支“乐在嘉州”文旅检察官办案团队,由市检察院统筹指导、管理、协调,对重大案件提办、领办、交办、督办,基层检察院围绕加强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旅游安全保护等方面依法履职,上下一体、齐心协力、凝聚智慧,以高质效办案保障文旅发展。2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1个品牌被评为四川省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

构建综合履职保护机制格局新

“乐在嘉州”文旅检察官制度构建以公益诉讼为主导,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体发力的“四检合一”文旅检察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景区生态、损毁古迹文物等犯罪活动;强化民事和行政检察职能,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通联协作,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景区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把旅游权益和旅游安全护在实处。目前,“乐在嘉州”文旅检察官团队已起诉涉文旅刑事犯罪23人,办理涉文旅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件,办理涉文旅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其中,2件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评为典型案例。

传播检察能动履职声音影响大

文旅检察官精修“内功”,通过专题培训、上案实训,交流学习、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为依法能动履职充电补钙、加油赋能。聚合“外力”,依托管检、府检联动平台,联合建设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造性打造“普法+研学”旅游路线;与相关部门连线搭桥,引入专家里手参与办案,形成文旅保护更大合力。相关工作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用报道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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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人文,烟火嘉州。

“乐在嘉州”文旅检察官将用心用情守护乐山文物文化遗产,为推动乐山加快建设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和智慧。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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