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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县: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来源:巴塘县检察院 作者:曾林芳 秦秋琳 发布时间:2020-05-08 22: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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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巴塘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毅列席巴塘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听取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审议讨论。巴塘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洛绒达瓦主持会议。

会前,该院召开专题会议,马毅检察长与承办检察官一起对该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研讨,再次仔细审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及案件证据情况,为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做了充分准备。

审判委员会会上,承办案件的法官对案件进行了汇报,马毅检察长就案件中的关键问题以及案件重要细节进行了阐述,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规范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随后审判委员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经表决作出决定。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审委会会议,加强了双方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从而有力地促进了诉审关系的良性互动,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检法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构建双赢共赢的检法关系。(曾林芳 秦秋琳)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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