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预防和控制虫草采挖期间的安全隐患,按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多吉的指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和喆带队前往洛须片区开展法宣活动。
工作组一行先后奔赴真达、奔达、正科、洛须等地开展法宣活动,用通熟易懂的藏语深入细致地讲解了《刑法》中关于盗窃罪、抢劫罪的处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缉枪治爆、举报须知、检察工作职责等与农牧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分析典型案列来教育群众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怎样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自觉抵御身边不良社会现象。在宣传过程中,该院干警时不时穿插一些幽默语言让群众缓解疲劳以更好地融入宣讲活动,并叮嘱群众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谢和喆同志带领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干警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洛须片区的农贸市场、卫生院、中小学食堂、周边副食店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健康证明以及沿江河区域环境卫生等进行了仔细检查。第二检察部将发现的线索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及环境保护职责,对片区内的小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以及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专项整治。
此次法制宣讲活动参余群众达1000余人次,受到了农牧民群众的广泛好评。通过此次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群众法律法规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科学采集意识和收购虫草意识,同时开展的公益诉讼抽查工作有效维护了农牧民群众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洁的美丽石渠保驾护航。(德青翁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