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集中轮换以来,甘孜州检察院派驻雅江县柯拉乡驻村工作队员迅速转变角色,积极能动履职,做实做细帮扶工作,切实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连日来,驻村工作队通过深入走访、入户核查,对柯拉乡解放村、伙拉村等村共计230余户1200余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细致掌握村情民意的同时,结合检察职能,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3个,并同步将线索移送雅江县人民检察院。
核查中,驻村工作队发现柯拉乡解放村的村民日某家中现有4口人,包括辍学在家的孙女(长子遗孤)和被害人(其次子)的两个孩子。其子洛某某某于2022年7月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318国道3093KM处时与占道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当场死亡。家庭突失主心骨,被害人妻子不堪家庭重负,丢下年仅5岁的女儿和3岁儿子,离家出走,这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日某年事已高,医药不断,无力抚养被害人的两个孩子。为此,日某正在上初二且成绩优异的孙女不得不辍学回家,扛起家庭重担,4人艰难度日。
益因村的村民次某某某现年76岁,其丈夫于2017年去世,其长子13岁起不知所踪,其次子因债务纠纷于2014年3月被同村的呷某杀害,次某某某就此成为一名事实“孤寡老人”,寄住于其侄子家中。次某某某年事已高,且多年饱受病痛折磨,连基本的生活起居都无法自理,生活特别困难。经雅江县检察院再次核查、核实,确定日某、次某某某符合国家救助条件,决定对这2户特别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救助工作。
11月13日,州检察院驻柯拉乡驻村工作队和雅江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赴日某和次某某某家现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整,借力检察职能工作解决两个家庭的燃眉之急,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发放救助金时,队员们再次嘱咐村民及家属要把救助金用在实处,希望她们早日走出困境,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迎接美好生活。
下一步,州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将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拓展驻村帮扶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对剩余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州院本级和雅江县检察院做好工作对接,通过检察职能工作的开展切实为帮扶村群众排忧解难。( 闵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