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检察院牵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联合下发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海棠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四川省检察院“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乐山实际,部署今年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方案》决定成立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重拳出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方案》结合各成员单位职能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从打击、宣传、预防、救助等方面各司其职,做到从重打击犯罪和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从打击犯罪入手,对性侵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利用疫情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从快从严办理;
另一方面,从保护未成年人入手,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查处“黑校车”等方面,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全方位多角度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网。
拓展重点,全方位无死角筑牢保护网。针对乐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要和当前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明确8个打击重点。
建章立制,形成合力。《方案》推动完善了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机制、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入职查询机制。并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研究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策措施。为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挂牌督办案件通报机制、检法双向会商机制等配套工作制度。
各成员单位表示将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