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法涉诉信访人刘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因不服泸定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向泸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及时受理查事实
2021年,信访人刘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导致双腿高位截肢,造成一级伤残,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一家人也因此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案发至今,原案被告人王某只赔偿了前期一成的医疗费用。近日,刘某某收到泸定县人民法院终止执行裁定,因后期需要大笔康复费用,家中还有正在读研究生的孩子需要抚养,其以不服该裁定为由提请泸定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接到刘某某的申请后,泸定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核实,现目前原案被告人王某正在狱中服刑,其家中经济困难,该案确实不具备执行条件。
多元机制化矛盾
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调查中了解到刘某某一家为手术和前期的康复治疗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并借了一大笔外债,其妻也因需要照顾刘某某的生活起居无法外出打工挣钱,后期的康复治疗和日常生活面临巨大困难。
为及时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在基层,泸定县人民检察院院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直接目标、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最终目的,积极运用“包案+听证+救助”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模式,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办理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邀请州政协委员、听证员胡年秀参与上门公开听证会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安抚当事人及其家属情绪,并于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其生活困难,三管齐下推动涉法涉诉纠纷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