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国家监督体系要求,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近日资阳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会签了《资阳市检察机关 资阳市司法行政机关内外协作监督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下称《联动机制》),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联动机制》的主体部分规定建立了六项具体的工作机制。一是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规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数字化建设工作。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规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制定年度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双方在开展工作时,认为必要,可以邀请对方参与,共同开展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三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规定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可以及时邀请检察机关配合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四是学习培训机制。规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的工作交流,定期举行座谈交流会议相互通报监督工作情况,在人员培训、法律政策咨询、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等方面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共同提高监督能力。五是线索移送机制。规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有违纪违法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发现行政相对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将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六是建议提出机制。规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缺陷,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向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类的书面建议。
《联动机制》还对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工作机构和工作保障形式进行了明确。该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有力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陈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