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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而忘“清” 村干部挪用公款帮儿还债终获刑

来源: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 作者:杨 冬 李国峰 发布时间:2020-04-27 17:32:09

2020年1月19日,距离春节仅剩4天,家家户户忙着贴春联、买年货,人人都沉浸在过年的喜悦中,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三星社区原村委会妇女主任兼出纳李琼芝此刻却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犯罪嫌疑人李琼芝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随着法槌重重落下,悔恨的泪水也从李琼芝眼中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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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认真查看三星社区集体资金账目(摄 顾椿)

 

慈母败儿,欠下高额债务

李琼芝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家里条件差,从小就吃了很多苦。“不能让孩子受我受过的苦。”成为母亲后,李琼芝一味溺爱迁就自己的儿子刘某,导致其成天好吃懒做、挥霍无度,瞒着家人借高利贷,二十几岁就已经欠下200余万的债务。

“2012年的一天,儿子把我叫到茶楼,一群凶神恶煞的人说我儿子欠了他们的钱,当时我吓坏了,才知道他欠了高利贷。”李琼芝说,自己变卖了家里的房产、挖掘机等所有值钱物资,向亲戚朋友筹借了一些钱,还找了一份夜间的兼职,仍不足以归还欠款。每天几十个催债电话,压得李琼芝几近崩溃。

为子还贷,盯上集体资金

善恶一念间。为了尽快还清债务,担任妇女主任兼出纳的李琼芝,逐渐把“歪主意”打到了自己管理的三星社区集体资金上面。

“我原打算先借用集体资金还高利贷,有钱了再悄悄还给集体。”李琼芝认为,“借用”集体资金没有利息,会大大减少自己的还款压力,只要及时还上,就不会出问题。2012年3月,李琼芝第一次挪用集体资金1万元偿还债务,刚还上没多久,催债电话又响了起来,这也让李琼芝不得不加快“借钱”的步伐。

从第一次的恐慌,到第二次的忐忑,再到后来的坦然,李琼芝的胆子越来越大,挪用金额也越来越高。经查,2012年至2016年期间,李琼芝先后挪用集体资金共计45万余元,全部用于为儿子刘某还债和生活消费。

“我真后悔,如果当时选择报警,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一步了。”李琼芝知道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自己应该报警,但作为一名干部,她怕儿子借高利贷的事情传出去,会让自己脸面尽失,所以才硬着头皮还高额利息。为了面子,为了儿子,李琼芝做出错误选择,结果面子没保住,儿子也离了婚,自己还失去自由,家庭破碎。

负隅顽抗,找人顶包替罪

纸包不住火。2018年11月开始,游仙区纪委监委陆续收到十余件群众反应三星社区村级账务不清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区纪委审查调查组立即调取了三星社区集体账,果然发现账务混乱等问题。李琼芝坐不住了,但她仍然自作聪明、心存侥幸,为应对组织调查,她找了一位“老熟人”。

“她跟我说,我现在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纪委拿我没办法,求我帮她把挪用集体资金15万的问题认了。”原三星社区3社社长沈某告诉调查人员,2018年9月,李琼芝找到自己,希望帮忙掩盖其挪用三星社区集体资金15万余元的问题,自己答应了。

刚接受调查,沈某就主动“承认”是自己挪用集体资金。过于顺利的调查让办案人员心生疑窦,再次对诸多问题细节进行了细致梳理比对。尽管李琼芝想方设法暗中堵漏,与沈某相互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但办案人员通过抽丝剥茧的调查,不仅拆穿了沈某的谎言,还掌握了更多问题线索。

“撒一个谎容易,但后面要撒很多谎来圆这个谎言。”沈某逐渐发现这个“好人”不好当,李琼芝的涉案金额远远大于当时告诉自己的15万,办案人员又反复对其进行法律解读,巨大思想压力下,最终沈某不得不坦白李琼芝找自己“顶包”的事实。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违纪违法者找人建立的攻守同盟,不过是不堪一击的脆弱防线。”游仙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卢超说,串供对抗组织调查是李琼芝一错再错的‘昏招’,不仅不能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反而会因行为恶劣而受到更严重的惩处。

愧悔交加,庭审当场落泪

在大量证据面前,李琼芝再也无法自圆其说,开始向审查调查组坦白其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并承认自己找沈某“顶包”一事。2019年11月,李琼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1月,经游仙区人民法院判决,李琼芝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我愧对党组织,也愧对家人,我认罪认罚!我真后悔,一味溺爱孩子,还不惜违纪违法帮他还债,把工作、家庭、声誉、自由全都葬送了。”最后陈述时,李琼芝几度哽咽,甚至泣不成声。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不注重家风家教极易埋下殃及家庭的祸根。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必须厘清“亲”与“清”的关系,只有把党纪国法摆在血脉亲情之上,才能把握好尺度,不至于被“捆绑”,这不仅是对廉洁政治的恪尽职守,更是对家庭圆满的最大保护。(杨 李国峰)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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