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为打赏主播 男子利用口罩诈骗14万余元获刑3年

来源:沐川县检察院 作者:何霞 发布时间:2020-04-24 09:05:48

近日,四川省沐川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涉嫌口罩诈骗犯罪案件。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全部采纳公诉人量刑意见,当庭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QQ图片20200424090656.png

2020年2月,被告人胡某陆续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医用一次性口罩以及N90口罩现货出售的虚假信息,致多人添加其微信购买口罩,涉及口罩4万多个,涉案金额14万余元。

收钱后,胡某将大部分“货款”用于了充值语音直播平台打赏主播。在被害人催促其发货时,胡某则在网上购买纪念币或发送虚假快递单号给被害人,并不再回复被害人消息。

案发后,沐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追赃挽损等提出意见。4月1日,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4月16日,沐川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胡某涉嫌诈骗罪向沐川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依法认定其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从轻情节,提出量刑建议。

QQ图片20200424090714.png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开庭审理中,胡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