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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区检察院创新三举措有效提高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率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程梦婕 发布时间:2023-04-22 11:14:01

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探索建立法律监督线索(以下简称“线索”)内部协作机制,把握移送节点形成质效叠加,有效提高移送线索成案率。2023年年初以来,该院接收线索7条,较去年同期上升2.5倍,其中,涉生态环境保护线索1条,普通刑事检察部门移送;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线索6条,重大刑事检察部门移送。至目前,7条移送线索均成案,成案率较去年同期增加一倍,法律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一是分层分类学习。通过院务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准确掌握线索移送工作涉及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二是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以案件管理部门为枢纽,有效链接不同业务部门形成合力。三是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将发现、核查线索的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增强干警线索移送意识。

探索建立内部协作机制。该院构建“初甄—提醒—对接—移送”机制开展线索移送工作。公益诉讼部门形成《刑事案件高概率会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罪名梳理》(以下简称《罪名梳理》),助力线索移送;案件管理部门形成《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清单》,完整、全面记录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如该院受理傅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审公诉案时,根据《罪名梳理》进行初甄,认为其可能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同步提醒公益诉讼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由两部门对接,刑事检察部门审查移送线索至案管部门登记备案,由其同日移送至公益诉讼部门,线索经审查后受理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协作机制的建立,有效提升线索甄别的针对性、精准度,提升移送线索成案的成功率。

把握移送节点形成质效叠加。《规定》虽明确了程序要求,但对移送节点未作规定。实践中,由于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程序和期限要求与刑事案件有较大差异,因而容易出现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不同步的情形。该院在部门协作中注意移送节点把握,受案即启动线索移送,承办检察官充分协调沟通,确保案件办理进程同步。如该院办理的高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的刑事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基本同步,力争实现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同发力,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双叠加。(程梦婕)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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