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办案理念,充分保障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查环节听证会。特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何鑫、市人大代表刘利平及区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市区两检察院部分干警到会旁听;东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世维主持会议。
该案申请人陈杰、杨茜因不服东坡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诉被告青神县横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陈杰、杨茜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向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遂向东坡区检察院申请监督。东坡区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规定,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前,书记员宣读听证纪律。会上,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诉讼情况,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并出示新证据,其他当事人围绕申请监督理由和证据发表了意见。承办检察官出示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双方当事人对该证据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对案涉事实、法律、证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提问。主持人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并发表最后意见。听证员结合该案事实、证据及各方意见,进行了认真负责的评议。
听证会后,受邀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市院领导对东坡区检察院通过听证会公开办案过程、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办案方式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东坡区检察院将结合双方当事人和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办理该案。(蒋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