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得荣县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学习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来源:得荣县检察院 作者:杨丹 发布时间:2020-04-10 23:15:06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得荣县检察院党支部以每周二、五学习活动为契机,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学习《准则》,持之以恒抓好“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会议指出,《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全面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党支部要增强学习贯彻《准则》的政治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通过党员大会、上党课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真正把《准则》内容学懂弄通做实。(得荣县检察院杨丹)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