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五通桥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西坝镇沫溪河友兴电站内砂石场存在非法取水洗砂侵害公共利益行为。遂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
经查:该砂石场负责人车某在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情况下,未批先建进行砂石加工,非法取水,且洗砂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沫溪河河道,造成水体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区检察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向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西坝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办违建砂石加工场。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三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该违建砂石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砂石场不符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对车某作了政策法规说明,相关部门随即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砂石场立即停止取水,限期拆除砂石洗选设备和非法取水设施,清运现场砂石余料,将场地恢复原貌,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罚款。
目前,该砂石场相关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场地恢复了原状,污染得到了治理。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侵害公益的行为,守护小西湖的绿水青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 文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