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和控申科在副检察长张革的带领下前往西昌市礼州镇街村向两名贫困未成年人开展了司法救助,送去了检察机关的关怀和各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感慨万千,表示检察机关不仅送去温暖,解了一家人的急,更让他们一家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让他们一家人更有信心战胜困难。
该两名未成年人系同胞姐妹,其父亲陈忠俊在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遇难死亡,因肇事车辆脱保、肇事司机无赔偿能力,被害人一家未获得任何赔偿。且同胞姐妹中的妹妹的陈某系脑瘫患儿,生活无法自理,长期需人照顾。在其父亲去逝后,两姐妹的生活费、学费全靠其母亲一人外出打工负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两名未成年人现由其年过花甲的外公一人看护。
在了解到该家庭的实际困难后,市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所在乡镇、村组进行走访核实,认定两名未成年救助申请人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细则(试行)》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检察院按程序对两名未成年救助申请人给予了各五千元的司法救助金。(黎娜)